作者:zg114zs 时间:2020/6/2 17:18:00
德州科技职业学院 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0】4号】文件精神及国家政策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经学院研究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一、本章程适用于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二、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学院设有德州校区和青岛校区。德州校区坐落于著名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国功能糖城”---山东省禹城市;青岛校区坐落于“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国务院批准的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规划核心区域龙头城市”---青岛市。学院占地面积1770.8亩,校舍建筑面积39.71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总值0.71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36.46万册。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专任教师934人,其中高级职称8人、副高级职称195人、研究生以上学历191人、“双师型”教师154人。专业设置齐全,教学成果显著。学院建有省级示范专业、特色专业、企校共建专科专业8个,省级品牌专业群1个,省级精品课程22门,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教学名师1人。近五年来学生在国家、省、市职业技能大赛中获三等奖以上奖项120余项。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科研项目79项,获得国家专利17项,拥有国家软件著作权证9项。学院得到了上级部门、各大媒体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与高度评价,多次荣获国家、省、市荣誉称号,先后被评为山东省教学管理先进集体、山东省职业教育就业先进单位。 第三章 组织保障 四、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成立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安全到位。 五、建立招生、纪检、专家等集体决策和相互监督的招生工作机制,对考生报名、测试过程、录取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六、加强对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违纪事件发生。 第四章 报考对象和条件 七、招生类别及对象 已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的考生(退役军人除外)均有资格报考我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1、单独考试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 2、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八、报考条件及资格审查 1.思想政治品德和体检要求,均按照国家要求执行。 2、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两类别不可兼报。 3、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报名按照省厅文件执行。 4、各专业招收男女生的比例没有限制。 5、考生可报考3个专业志愿。 第五章 招生计划 九、单独招生总计划为1500人。
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 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十、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为1700人。
第六章、报名时间、方式、志愿填报 十一、报名时间:5月21日—24日,凡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需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选报学校和专业 网址:http://wsbm.sdzk.cn/gzdz/ 十二、考生考前模拟 已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选报学校和专业报名的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于 5月27 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时登入德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平台参加模拟考试 网址:http://www.dzkjxy.com 第七章、考试时间及方式 十三、考试时间 1、6月2日(星期二)上午10:30—12:30; 2、系统测试时间:上午8:30—10:00时,登入德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ww.dzkjxy.com测试网络效果。 第八章 命题与评分 十四、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自主考试招生管理意见》鲁教学字【2018】26号要求,制定学院考试实施细则或方案并组织实施。 1、单独招生依考生网上测试成绩核算; 2、综合评价招生依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业成绩,结合网上测试成绩按1:1:8比例核算。 第九章 录取 十五、录取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1、学院采取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录取未满额的专业,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对于生源充足的特色专业,优先调入招生计划。 3、确定预录取名单: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十六、公示预录取名单:6月4日-6日 预录取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十七、公示期过预录取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八、凡被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生录取。 第十章 考生待遇 十九、根据国家规定,单独招生计划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是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一部分,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大专毕业证书。 第十一章 联系方式 主校区:山东禹城市学院街566号 电话:0534-7448688 7448566 青岛校区:青岛蓝村崇祥路6号 电话:0532-58763662 58763663 学校网址:http://www.dzkjxy.com 备注: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的招生信息网,所有关于单独招生的信息都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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